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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若遭學校誤罰已經很悶,教育處申訴評議委員會又遲遲不開,導致案件大塞車,嚴重損及教師權益。申訴評議委員會以無給職為藉口,委員經常推辭沒空開不成會,引發關注。
《委員開會時間難喬》
本報接獲多位教師投訴,指屏縣教育處負責召開的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受審案件大塞車,這些自認已受不公平處置的教師們,期待教師申訴評議委員發出正義之聲;結果21位委員忙碌不已,教育處證實開會時間難「喬」,屢請不來,並坦言教師所提申訴評議案件塞車,經教育處催促去年只開了7次。
不過,教育處李達平科長表示關心,連問記者是陳老師、張老師,還是喬老師的申訴案?欲針對個案說明延遲原因,李科長同時尷尬回應「確實太慢了,會向處長反映」。
《委員退場機制遭質疑》
他進一步表示,未來將制定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的退場機制,目前只「客氣」請配合度不高的委員「自行退場」,但效果不彰,影響教師權益甚大。
向本報投訴的教師指出,申訴評議準則明定自收受申訴書次日起應於3個月內召開;必要時得延長,並通知申訴人,延長以1次為限,最長不得逾2個月;換言之,最慢也要在5個月內召開,「不管評議結果都會尊重,但請不要用時間煎熬這群教師」。
投訴的教師說,雖然自認為受到委屈與不公平對待,但體制內訂定的申訴辦法教師自己若不遵守,恐變相助長惡劣的有權人士藉此打壓異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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