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去年底三讀通過特殊教育法修正案,國中、小美術、音樂等藝術才能班將採分散式教學,入學後鑑定,引發各地學校、家長反彈,台中市大同國小美術班去年底邀請美術班家長投票,也向教育處爭取集中式教學。

台中市教育處昨天表示,教育部提出折衷方案,若國、中小依照「藝術教育法」成班,可繼續採集中式教學。目前接到全市有成立藝術才能班的國、中小都提報要採「藝術教育法」方案成班,包括大同國小美術班、光復國小音樂班、五權國中美術班、光明國中舞蹈班、雙十國中音樂班、安和國中管樂班等。

教育處副處長葉俊傑分析,依照「藝術教育法」成班,優點是學校仍可採集中式教學,缺點是師資編制變少,以國中為例,原本一個班級編制3名老師變成2名。

葉俊傑指出,未來可能帶來的困擾是,若今年起入學的國一新生,國一下才提出藝才類資優鑑定,國小部分是小二下提出申請,學校都不能拒絕,屆時編班、授課將是問題。

光復國小校長紀男昌指出,光復音樂班有37年歷史,原本是實驗班性質,後來改成資優班,目前已經提報要變成「藝才類音樂普通班」。

他分析,音樂、舞蹈都必須團練,分散式教學不可行,目前樂理、音樂常識也是成班上課;紀男昌認為,學音樂、舞蹈的家長應該都有默契,不會突然在學期一半時,提出資優鑑定,要孩子接受個別教學。

教育處表示,目前各校都改「藝術教育法」成班,今年入學的國一、小一學音樂、美術、舞蹈的學生,全市都集中式教學,若一年後有家長提出資優鑑定申請,再和學校商議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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