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以特別預算推出「培育優質人力促進就業計畫」之「國中小增置專長教師方案」,期待一方面解決國民中小學(尤以偏遠及小校)專長教師不足的問題,一方面提供儲備教師進入教育職場的機會,本方案預算經費已於日前獲立法院審議通過,並由各縣市依需求提出申請。

本案主要在於提供儲備教師就業機會,解決偏遠學校專長教師不足,改善教師配課等現象;未來少子女化趨勢下,藉本次增置專長教師搭配辦理共聘及巡迴模式,提供未來各縣市辦理國中小教師運作參考模式。本案執行期程原則為98年8月1日至99年7月31日,可引進約3,000名專長教師進入職場。

方案審核以優先補助共聘巡迴及偏遠地區專長不足之專長教師為原則,經審查核定全國總共計補助達3,000人。其中共聘教師申請核定為1,040人包含國中136人及國小904人。一般地區教師申請核定人數為1,948人而巡迴教師申請核定為12人。而臺北縣、桃園縣、台中縣及彰化縣之核定人數都有達200餘人以上。

本專長教師以具教師證者優先進用,由縣市政府依據相關法規及方案規定統一辦理公開甄選,再依各校所提需求分發至各校。專長教師之薪資不依學歷敘薪,每月薪資以34,586元計並享年終獎金。若參加共聘與巡迴模式之教師,得支領交通費,每月1,000元,離島地區得核實撥付。本專長教師之上班時間為每週5日,寒、暑假期間仍須上班,並依據學校需求安排教育相關工作及活動;於學期中,依據學校需求安排授課與教學相關工作。

有關共聘模式之推動,由其中一校擔任主聘學校處理該類教師聘書及相關權利、義務。並以縣市政府為推動媒合之主體,就所屬偏遠地區學校與鄰近1至2所學校合作,組成策略聯盟。除了推動試辦共聘教師制度外,另辦理巡迴教師制度,縣市政府可就縣市教學優良之現職教師針對領域學科以主題式教學方式至偏遠學校進行教學活動,可由縣市政府統籌規劃其偏遠地區巡迴行程。

教育部表示,為使本計畫具有長遠的效益,提供未來研擬正式制度之佐據,除共聘制度、巡迴教師制度外,亦可發展適宜該地區可行之聘用模式。

為使本案能讓學校充分了解,各縣市政府已於5月份召開學校說明會,並請學校依據本案的模式評估自身需求,經由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審慎評估學校的特殊性及專長領域需求,媒合部分學校的共聘及巡迴模式,學校提報本方案計畫至各縣市政府審查後報教育部核定,各縣市政府將陸續於7月份辦理本案人力之甄選。

請有意願之儲備教師及符合資格者洽各縣市教育局(處)詢問相關細節(如附件)或洽教育部「培育優質人力促進就業網站」http://140.111.34.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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